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簡稱《意見》)精神,根據《湖南省促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實施方案》(湘政辦發〔2015〕68號,簡稱《方案》)和《關于開展2021年度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工作的通知》(湘科發〔2021〕31號,簡稱《通知》)要求,省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湖南省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組織開展了2021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以下簡稱“科研設施和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工作。
一、基本情況
本次評價考核對象包括30家本科高校和22家科研院所,涉及原值20萬元以上的科研設施和儀器3722臺(套),其中原值50萬元以上的1529臺(套)。總體來看,與上一年度相比,參評單位對開放共享工作重視程度明顯提高,科研設施和儀器利用率明顯提升,支撐科技創新的成效更加顯著。同時,通過評價考核,也發現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開放共享管理政策有待進一步落實;二是部分單位儀器閑置浪費、分散化、個人化的情況依然存在;三是實驗技術支撐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考核結果
湖南師范大學等20家單位管理制度規范,科研儀器設備運行使用效率高,對外開放共享成效明顯,考核結果為優秀;湖南理工學院等13家單位管理制度比較健全,運行使用效率較高,對外開放共享成效較好,考核結果為良好;湖南工程學院等16家單位達到了開放共享的基本要求,考核結果為合格;湖南省茶葉研究所等3家單位開放共享情況較差,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三、有關要求
科研設施和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對進一步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釋放科技創新潛能具有重要意義。各有關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意見》、《方案》精神,進一步提高站位,高度重視,強化法人責任,切實履行開放共享職責,規范科研設施和儀器運行和開放管理,加強高水平專業化的實驗技術隊伍建設,進一步推進科研設施和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
省科技廳將會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部門,根據《通知》規定和第三方專業機構評價考核結果,強化評價考核結果運用和動態管理。評價考核結果將作為科技創新平臺、項目、人才(團隊)、開放共享雙向補貼等科技創新資源配置的重要參考依據。?
附件:2021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結果
湖南省科學技術廳??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
2021年9月8日